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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到的新词“创意文化产业”是什么

发布时间:2016-06-13 信息来源:华中文交所 浏览次数:5868

近日发布的“十三五”规划建议首次提出了“创意文化产业”的概念。除了从“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”的目标倒推外,或许我们还可以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、结合《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》,从文艺创作与文化产业关系的维度加以思考。

一、“创意文化产业”并不是一个凭空出现的新提法

 面对又一个新提法,首先要警惕对其“误读”,毕竟文化产业已经有过概念交叉的前车之鉴,严重影响了政策制定落实和产业实践。与其他中央文件比较,我们可以做出一些初步判断:

 第一,“创意文化产业”很可能指向一部分“富于创意”的文化产业门类。过去的许多中央文件,都将“创意”与“文化产业”联系在一起。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,“加快发展文化产业,必须构建结构合理、门类齐全、科技含量高、富有创意、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。”创意对于所有文化产业门类都是极其重要的因素,但由于产业自身的特性,确实有些门类的创意程度高,有些门类的创意程度低。可以预想,“创意文化产业”正是指向一部分“富于创意”的文化产业门类。

第二,“创意文化产业”很可能是从产业结构的角度提出的部分产业门类的集合。“十二五”规划提出,“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,大力发展文化创意、影视制作、出版发行、印刷复制、演艺娱乐、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,培育骨干企业,扶持中小企业”。“十三五”规划建议则提出“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”。两相比较,“创意文化产业”很可能就是“十二五”规划提出的部分重点文化产业的集合。

 第三,“创意文化产业”不等于“文化创意产业”,也不等于“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”。对“创意文化产业”的理解,不能窄化,也不能泛化。“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”是国家统计局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(2012)》中的十个类别之一,其概念小于“创意文化产业”。“文化创意产业”则是学界从台湾搬来的概念,并被部分地区作为政策概念使用,其外延远超过“文化产业”,其概念也远大于“创意文化产业”。因此,尽管具有“跨界整合”、“融合发展”、的共同取向,在内涵与外延上或许也有重合之处,但这三个概念显然是不同的。

由此可见,“创意文化产业”并不是一个凭空出现的新提法,它依旧是文化产业政策框架下的一个门类,延续了过去文化产业政策的整体思路。

 二、“创意文化产业”承载着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使命

 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形势下,为什么提出这样一个新提法?我们认为,这个新提法或许预示着“十三五”时期,文化产业除了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外,还承载着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使命。

 在文艺创作中,“创意”指手段、形式、技术层面的创新,与内容创新一起构成文艺原创的能力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,“文艺创作是观念和手段相结合、内容和形式相融合的深度创新,是各种艺术要素和技术要素的集成,是胸怀和创意的对接。要把创新精神贯穿文艺创作生产全过程,增强文艺原创能力。”《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》指出,“坚持内容为王、创意致胜,提高文艺原创能力,在探索中突破超越,在融合中出新出彩,着力增强文艺作品的吸引力、感染力。”

 当前,我国文艺创作面临着许多问题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,“在文艺创作方面,也存在着有数量缺质量、有‘高原’缺‘高峰’的现象,存在着抄袭模仿、千篇一律的问题,存在着机械化生产、快餐式消费的问题。”由此可见,出精品、出“高峰”,关键在于创新。

 内容层面的创新,需要通过加强文艺队伍建设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来推进,而手段、形式、技术层面的创新,则需要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来解决:第一,文艺创作需要文化产业提供先进技术装备作为支撑;第二,文艺创作需要借助文化产业实现创作生产方式的变革和进步;第三,文艺创作需要需要借助文化产业与新媒体融合;第四,文艺创作需要借助文化产业培养新的消费习惯。

在“互联网+”的背景下大力发展网络文艺,更离不开文化产业的推动。在这个意义上,《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》所指出的网络文学、网络音乐、网络剧、微电影、网络演出、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,就是“创意文化产业”的典型代表。

三、“创意文化产业”对文化改革发展的意义

 许多人认为,文艺工作与文化产业泾渭分明。从文化管理体制看,这或许是事实,但从文化发展规律和我国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看,两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。“创意文化产业”的新提法,架起了文艺创作与文化产业间的桥梁,对我国文化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:

第一,“创意文化产业”有望为文艺创作生产的全过程提供了新技术、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媒体的支撑,推动文艺创作生产方式的变革和进步,丰富创作手段,增强文艺作品的艺术表现力、核心竞争力。

第二,文艺创作有望为“创意文化产业”提供了优质内容,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。当前,文化产业缺少的不是融合发展的方向,而是融合发展的筹码。只有加强文艺创作,文化产业才能获得强大的内容支撑,才有机会通过“创意文化产业”创造出“现象级”的产品,才有资本去和其他产业谈“跨界整合”、“融合发展”。

第三,“创意文化产业”有望打通文化生产的全流程,代表着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。文化生产的过程包括创作、生产、传播、消费四个环节。文艺创作原本就是文化生产过程的起点,而文化产业则是现代文化生产方式之一。“创意文化产业”的提法将原本人为分隔的文艺创作与文化产业联结在一起,遵循了文化创作生产的规律。

第四,“创意文化产业”有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,打通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间的挡板。从文艺创作的范畴看,图书出版发行、文艺创作与表演服务、艺(美)术品拍卖等已属于文化产业的范畴,但还有一部分还属于文化事业。同时,一部分转制文化单位还存在企业单位事业化管理的问题。《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》提出“鼓励群众文艺与旅游、体育等相关产业相结合”、“落实和完善对文化单位的配套改革政策,支持他们做大做强,助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”。未来,或许可以通过发展“创意文化产业”实现文化事业支持文化产业,文化产业反哺文化事业。

(转自中国邮币卡电子交易网)